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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奔驰二手车竟发现是“报废车”?

2017-09-12 23:49:53来源:

熟悉汽车行业的应该都知道“退一赔三”的规则,我们经常会听说买新车却发现是二手车,要求退一赔三,但是买二手车又会不会遇到这样的闹心事呢?

《中国消费网》近日报道称,重庆的一位车主与重庆鑫车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,2016年1月13日花29.6万元在该公司买了一辆二手奔驰新车,没料到该车却出过重大交通事故,保险赔付金额超过了购车款,已经达到报废条件。车主最后决定把售车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退一赔三。

刘女士表示,这款奔驰车的市场价为31万左右,买二手车可节约3万多元的购置税。而奔驰车当时的行驶里程为9000多公里,外观看与新车没什么区别。同时,鑫车汇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说,该车属于准新车,没出过交通事故。

车主如是说,新车就更换了新轮,花费800多元。车辆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灯报警的情况,方向盘抖动等,4S店却查不出原因。

2016年7月11日,刘女士爱人杨先生驾车回家,方向盘突然不听使唤,导致其猛烈撞向路边的水泥墩,车辆损失惨重,修理费花了近6万元。

今年8月10日,奔驰夫妇决定将辆车卖给重庆一家二手车公司,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,二手车公司还支付了订金,但后来突然变卦了。原来,二手车公司发现这辆车曾出过重大交通事故,保险赔付金高达30.22万元。

至此,奔驰夫妇才了解到,此前该车属于山西的一位车主郑某。2015年8月13日,郑某驾驶这辆车撞到了墙上,损毁严重,共有19项保险理赔,赔付金达30.22万元。保险公司还表示,赔偿金超过购车款的40%,就要做报废处理。这辆车其实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条件。

奔驰夫妇俩还查到,事故发生后,该车经历了多次过户,鑫车汇汽车公司两次牵涉其中。原来,该车于2015年11月4日被鑫车汇汽车公司购买,2015年11月11日又由鑫车汇汽车公司过户到浙江台州的一位车主应某名下,2015年12月16月,又从应某过户到鑫车汇汽车公司名下。

一辆多次转手,出过重大事故导致报废的车辆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市场上销售呢?奔驰夫妇向鑫车汇汽车公司讨说法,并要求该公司原价回购,但遭到拒绝。

鑫车汇汽车公司则表示,在销售这辆车的时候已告知车主,公司没有隐瞒关键事实,没有欺诈的主观故意,构不上欺诈消费。

有律师认为,鑫车汇汽车公司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的公司,应该知悉主这辆车辆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及维修等事实,但在销售时并未告知车主,应推定其主观上具有故意隐瞒车辆系事故车的事实,存在欺诈,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予以撤销。而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一旦构成消费欺诈,鑫车汇汽车公司就应赔偿三倍的购车款。在这起消费纠纷中,鑫车汇汽车公司将疑似报废的车辆拿来卖给消费者,性质更为严重。

至此,奔驰夫妇表示,准备将鑫车汇汽车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“退一赔三”,赔偿经济损失偿88.8万元。

关键词: 车主 车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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